“双轨制”形成由来已久。上世纪90年代,我国引入养老保险制度,最终企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,形成“统账结合”的养老保险格局。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,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,养老金的“双轨制”自此发轫。
至今,在征缴和计发方式上,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,已有了极大不同。企业职工设立养老保险账户,每月由企业缴纳工资总额的20%,进入统筹账户,个人缴纳8%,进入个人账户,进行养老金的账户积累。与此相对,机关和大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并不设立账户,进行缴费。
在养老金计发时,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与缴费直接相关,按退休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和个人账户数额进行计算,一般养老金替代率在50%左右。2010年底,全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待遇水平是1362元。而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则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,根据工龄乘以一个系数,一般在80%-95%之间,另加以各种补贴。大部分机关、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可以达到90%。
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多年的追踪研究中发现,两者的待遇差距呈拉大趋势。1999年,机关、事业单位年人均离退休费与企业之比为0.8,但2000、2001年即迅速扩大为1.5,2002、2003、2004年更达到1.8。此后,差距有所缩小,到2008年,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均离退休费为20247.9元,企业则为13368.1元,两者之比缩小为1.5。“2008年,‘剪刀差’有缩小的趋势。这两年我没有接着跟踪下去,不能下结论。但这两年事业单位进行绩效改革,工资涨了,我估计‘剪刀差’仍然会抬头。